有鑑於Nico二創的活絡,於是心血來潮做了這個翻譯。
雖然這個規矩不是絕對的,但還是希望大家能夠了解為什麼日本對於這塊看得如此嚴重的原因。
重點不在於打筆戰,以下內容都以原文翻譯為基準,不參與個人意見。

譯註的部分,只要把滑鼠移到連結上停留一下,就會出現解釋。
翻譯有誤、錯字、語句不順等等,歡迎留言糾正,謝謝!



*參考資料:pixiv百科事典


RPS

Real Person Slash的略稱,日本則以「生物」(*註1)為總稱。

■概要



海外對於「以實際存在的人物作出的二創」總稱,也就是俗稱的「生物」。
在日本使用此TAG(標籤)時,通常都帶有腐向的,閱覽時務必特別注意。

雖然日本的腐女子也是用這個略稱表示,以電影、偶像劇等英語圈的映像作品、海外演員等等為題材進行的二創活動。
不過「RPS」算是比較舊的稱呼,英語圈現在流行使用「RPF(Real Person Fiction)」統稱。

因為和實在的人物有關,而伴隨著重大法律責任的類別。

由於日本對外國人來說算是比較無緣的區域,被本人給看到作品的可能性很低。
儘管如此,在國內以這個種類別活動的大部分人,在pixiv會盡迴避檢索、好友(mypix)限定公開、twitter加鎖私密、blog加設密碼等等。
小心注意避免給一般普通粉絲看見作品的機會。

在英語圈裡,或許是幾乎沒有什麼人會製作同人誌之類的作品來販售交易的緣故。
使得網路上RPS的活動是非常開放的,和一般的二創活動幾乎沒有差別。

因此經由deviantART或LiveJournal(*註2)等海外社群知道這個世界之後,海外的粉絲也習慣在pixiv等的地方傾向公開活動。
不過在日本喜歡這個種類別的人,基本都是潛伏活動的影響,新入門的人很難找到參考或是規則底線,只能說是沒辦法的事。

要是發現毫不關心規矩公開以這個種類別活動的人,能出聲提醒呼籲是最好的手段。


+++++++


*註1:稍後會做解釋,和RPS相同,卻有日本特有的衍生文化
*註2:兩者皆為歐美圈有名的繪圖投稿網站





*參考資料:pixiv百科事典

ナマモノ

 

以下是針對「生物(生鮮物)」的分割記事。

 

■曖昧的迴避



1.未加熱、醃製等加工的食品。特指海鮮類。
2.對於腐化速度快,容易使售價下降的工業製品的俗稱。生鮮食品要是不快點賣掉,就會造成價格貶值(無法賣出)的俗語。
3.柴田亞美的漫畫「南國少年巴布華(PAPUWA)」登場的巴布華島上的生物總稱。
4.MELTY BLOOD系列登場的捏它混沌的特有稱呼。
5.以實在的人物為創作題材的同人類別、或同人誌等專指隱語。

 

在此以針對5.做追述。


■概要



以實在人物為題材的二次創作(或稱為「三次創作」)、同人種類別、同人誌等等總稱的隱語。
內容如「單一個人」的萌、同人方向的感官及視點,或男女配對表現、甚至男性同士間的戀愛描寫等腐向(BL)的情況最多。
通常以「生物(生モノ)」表示,海外則用RPS、RPF等表示。
演藝圈(*註1)、運動選手、演員、聲優、搞笑藝人等等,題材相當多樣。
日本在這方面的同人史算是相當古早,80年代在同人誌展售會上已開始活動。

使用實在人物為題材的關係,為了不讓本人、關聯者、一般粉絲觸碰到這個部分,是個在創作時需要特別小心處理的種類別。
不只著作權,更重要的是得隨時把「可能會和個人隱私、肖像權等與個人相關的權利有所牽扯」的理念放在第一位。
被當作題材的人物,如果是世間廣為人知、知名度相當高的名人的話,若無特別所屬的團體,由本人提出名譽毀損的可能性非常高。(當然,就算非有名的一般人也有可能提告)

因此,為了不讓搜索引擎檢索而迴避關鍵字外。
網站(BLOG)會加上密碼設定、pixiv活動則以好友(mypix)限定公開、twitter加鎖私密等,用各種手法自我防衛。


pixiv常見的活動方式



在pixiv雖然偶爾會看見標有「生物」標籤的圖片,本人的名字、配對名、「腐向」標籤等等,本來是應該要盡量避免的。
漫畫形式的創作,則必要在預覽圖上下點功夫等對應手段,注意不直接表現出來。

NicoNico動畫內的「實況」種類別也相同,超過「以聲音想像描繪本人」的領域的話,對實況主們可說是一種汙辱。
千萬不要忘了,擁有pixiv帳號的實況者不在少數(*註2)

實際上,真的曾經發生過著名的有名人不小心誤觸這類型的網站,讓他人看見描寫同性愛的二創作品,造成創作內實在人物雙方都困擾的案例。(*註3)(*註4)
畢竟對象是實在人物的緣故,絕對不能忘記這是在法律上相當危險的種類別。

另外,如果是以未滿18歲的對象為創作的場合,要特別注意兒童色情保護法的問題。

在pixiv的百科事典製作任何和真人配對有關的行為,都是堅決禁止的。


最後提醒



最重要的在於比起思考如何不被發現,更該反過來思考「要是自己被人當作偷偷創作的對象」的同理心

自己要是也站在同樣的立場時,會是如何呢。
認真思考這個問題,並考慮到被當作題材的本人、以及純粹為被當成題材的本人應援的粉絲們的心情。
避免發生不必要的誤會與糾紛,希望能以嚴重的觀點看待這樣的創作活動。

雖然任何創作表現都該由作者本人承擔責任,但因而將週遭的人都捲入麻煩的行為是絕對不被允許的。
請注意,無責任義務的自由,和真正的自由是毫不相同的。


+++++++


*註1:指出演各種電視廣播的歌手、演員、司儀、表演者,個人翻譯在此代指「演藝圈全體」
*註2:Nico動畫內有不少表演者同時都有pixiv帳號,可能只是辦來專門看圖,有時也會和繪者留言在生放等地方借用
*註3:在實況發展的黎明期時,某地爐組因為大受歡迎的關係,曾為某些繪師在P站公開的BL圖而造成不小問題過...
*註4:近期最有名的慘案,大概是BBC福爾摩斯的RPF(18禁)文被公開朗讀的事件?





真要找資料的話,關於「ナマモノ」、「RPS」還有更多歷史上的例子,引申的話還有P禁、J禁等等。
不過內容太長了,等有時間應該也會一併做個完整翻譯。
現在這篇只是想讓有投稿作品的各位投稿者們,有個可以簡單參考的依據,並了解為什麼這個領域在日本會被看得如此嚴重的原因

如前面以及內容所說的,這個規定並無強制性,只是一個小提醒。
但為了不讓喜歡這個領域的粉絲們少了可以交換討論的空間,還是得理解一下原由。
P站的百科說明是站在投稿與讀者視點上編著的,另外的解釋可以參考這邊這邊,有機會再翻吧、有機會orz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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